吃西红柿炖螃蟹等于吃砒霜?专家:有食物相克之说

日期:2013-07-19 / 人气: / 来源:未知

吃西红柿炖螃蟹等于吃砒霜?专家:有食物相克之说

 

  金秋时节正是吃螃蟹的好时候。不过,最近网上一则关于“吃西红柿炖螃蟹等于吃砒霜”的微博引起众人的广泛关注和争议,有专家还附和这一论点,解释称砒霜是由螃蟹中的五价砷和维生素C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的。到底这一传言是真是假?昨日,记者专门采访了柳州的相关专家。

  仅理论上存在此可能

  “吃西红柿炖螃蟹等于吃砒霜,仅仅在理论上存在可能,生活中不大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程谦伟是广西工学院生物与化学系食品与科学专业的副教授,他对于网上的那则传言的看法是:不可信。

  程谦伟称,螃蟹是甲壳类生物,确实含有五价砷这种本身对人体没有损伤的物质。西红柿中含有的维生素C确实有还原性,在加热等一定条件下的确能将五价砷还原成三价砷,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砒霜的主要组成物质。不过,按照正常标准,人体每天摄入的砒霜量安全界限为128微克/千克。而正常情况下,这需要两公斤螃蟹和10公斤西红柿作用才能产生,而且不考虑人体肝脏对三价砷的自动调节和排毒。

  “谁能一天吃掉两公斤螃蟹和10公斤西红柿?”基于这个观点,程谦伟认为网上的传言不可信,“不过,如果螃蟹被污染导致所含五价砷等物质偏高,则另当别论。”

  程谦伟进一步提醒市民,虽然吃西红柿炖螃蟹没有事,“但是,千万别在刚吃完螃蟹时就去吃Vc片,因为后者的维生素C含量过高,这样容易出现问题。我们建议,吃完螃蟹后,间隔半小时再吃Vc片。”

  虽然网上传言仅在理论上成立,不过,程谦伟也提醒市民,三价砷这种毒质人体不能自我消化,只能分批次排出体外,长期积累的话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反应,因此建议少吃污水污泥生水产品,“不光是蟹,虾、塘角鱼、鲶鱼(尤其是受过污染的)等都含有较多的五价砷,它们与含维生素C的食物相煮都会生成三价砷。”

  确有“食物相克”之说

  西红柿炖螃蟹会产生毒素,那民间相传的“食物相克”说是否真的存在?这一问题也引起了某论坛众多网友的兴趣。还有网友列举了很多民间流传的“食物相克”的搭配菜单:绿豆与狗肉,柿子和红薯,柿子和牛奶,大葱和蜂蜜,等等。

  对此,柳州市人民医院营养科科长蒋志雄介绍说,从中医研究的角度看,食物间确有“相克”之说。中医食疗理论认为,食物也与中药一样具有寒、凉、温、热四气和咸、酸、甘、苦、辛五味等食性;而人的体质有寒、热、虚、实之分。如果将食性完全相反的两种食物同时食用,可能会相互抵消其食疗效果。单纯并且大量食用两种性状相反的食物,可能引发以下3种情况:

  一是营养物质在吸收代谢过程中互相排斥,使一方阻碍另一方的吸收或存留,如钙与磷、钙与锌、草酸与铁等。例如,豆腐不宜与菠菜同吃,这是因为菠菜中含有草酸较多,易与豆腐中钙结合生成不溶性钙盐,不能被人体吸收,但并无临床症状出现。

  二是在消化吸收或代谢过程中,进行不利于机体的分解、化合,产生有害物质或毒物质,如维生素C或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与河虾同食过量,可能使河虾体中本来无毒的五价砷,还原为有毒的三价砷,而引起一定的砷中毒现象。

  三是在机体内共同产生寒凉之性或属温热之性,同属滋腻之性或同属于火燥之性的食物。如大量食用大寒与大热、滋阴与壮阳的食物,较易引起机体不良的生理反应。如狗肉和绿豆,前者属大热大补食物,后者则大寒,两者相煮,人食用后容易引起腹胀腹泻等反应。

  没听过相克会使人中毒

  虽然蒋志雄承认有“食物相克”之说,但是他对民间关于食物相克会导致人中毒甚至死亡的传言表示不认同:“我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案例,也没有听说这种传言被证实过。”

  在这方面,程谦伟的观点和蒋志雄一致,他从临床实验的角度称,食物之间由于酸碱性的不同,在一定温度、时间和浓度作用下会产生化学反应,但绝大多数“食物相克”会导致人中毒乃至死亡的传言,实际上是“以讹传讹”。

  蒋志雄分析说,这种类似传言,很可能是在科学技术不发达和缺乏可靠研究方法的远古时代流传下来的,并不能保证每一种说法或经验都准确无误。某些人食用了两类食物出现中毒甚至死亡情况,很可能是由于食物本身具有毒素且处置加工不当,食物污染、变质、过敏,或者个别人暴饮暴食及过度偏食等因素偶然组合下发生的,并不证明那些食物就一定相克。

  对于民间饮食相克传说,如鸡蛋、糖精同食中毒、死亡,豆腐、蜂蜜同食致耳聋,土豆、香蕉同食生雀斑,牛肉、红糖同食胀死人,狗肉、黄鳝同食则死,狗肉、绿豆同食则涨破肚等,蒋志雄都认为是误传:“相克不假,但是后果太过夸大。”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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